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
實習商店財務報表製作要點
一、財務報表處理步驟: 分錄→過帳→結帳→編表→歇業
1.分錄:根據發票、收據、支出證明單等 原始憑證編製傳票,再登入日記簿。
2.過帳:使用科目愈多,分類帳戶愈多。
3.結帳:將虛帳戶結清。
4.編表:編製『損益表』、『資產負債表』、『合夥人權益變動表』(編至『合夥損益分配 』即可,不用作解散清算)。
5.歇業:屬稅務 申報之處理。
二、製作要點
(一)會計憑證(二種)
1. 人工記帳
(1) 原始憑證 — 發票、收據 、支出證明單......
* 注意憑證的取得並須黏貼於傳票背面 (貼正本,副本貼在稅務資料上 ,若無副本則請自行影印代替)
* 進貨發票及銷貨發票的整理請依據稅務之規定 (一本銷貨發票填寫一張 傳票,即銷貨發票一本100張僅編1張傳票)
(2) 記帳憑證 — 傳票(有三種):請自行購買,必須按交易順序填寫總號並整理成冊
(若採用會計資訊系統軟體,由於系統自動產生傳票,故僅需將其列印出即可)
a. 現金收入傳票
b. 現金支出傳票
c. 轉帳傳票(亦可再區分為 現金轉帳傳票 及 分錄轉帳傳票)
※ 必須有相關人員的簽章
(回收點卷的整理依稅務申報之規定,若無則將100張點券裝訂成一本 ,點券一定要回收!!!)
※2. 電腦記帳
(1) 採『會計資訊系統』進行帳務處理者,原始憑證(發票、收據、支出證明單......)依交易日期先後順序,100張裝訂成冊,置放整齊。
(2) 採『會計資訊系統』進行帳務處理者,僅須將所有登帳之傳票依交易日期先後順序,依序列印成書面資料即可。
(二)帳簿(『會計事務科』一律採用『會計資訊 系統軟體』處理各項會計工作)
1. 日記簿:
a.現金簿
b.進貨簿
c.銷貨簿
d.普通日記簿 (※ 採用『會計資訊系統軟體』者,僅須列印出普通日記簿即可)
2. 分類帳:
a.總分類帳
b.明細分類帳(視需要編製)
(三)財務報表(自行編製,採A4規格)
1. 資產負債表
2. 損益表
3. 合夥人權益變動表(編至合夥損益分配即可)
4.
現金流量表(因目前課程尚未教授,暫不編製)
『合夥人權益變動表』編製範例:
士商商店(範例)
合夥人權益變動表
民國101年度
項目 |
甲合夥人 |
乙合夥人 |
丙合夥人 |
合計 |
登記資本: 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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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初登記資本額 (101/1/1) |
$20,000 |
$20,000 |
$40,000 |
$80,000 |
本期增資 |
0 |
0 |
0 |
0 |
◎期末登記資本額◎ |
$20,000 |
$20,000 |
$40,000 |
$80,000 |
登記外資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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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初往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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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損益(假設損益平均分配) |
10,000 |
10,000 |
10,000 |
30,000 |
加:年度投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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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減:年度提取 |
(3,000) |
|
|
(3,000) |
◎年度往來餘額◎ |
7,000 |
10,000 |
10,000 |
27,000 |
合夥人權益合計 (101/6/30) |
27,000 |
30,000 |
50,000 |
107,000 |
三、列舉 相關會計科目的適用情形(存貨成本衡量方法採實地盤存制)
1. 預收收入 ─ 出售點券(餐卷)時所收款項。
2. 銷貨收入 — 實商 當天 真正 銷售而且有開出銷貨發票。
3. 進項 稅額、銷項稅額 — 買賣商品報價為含稅價格,所以要自己推算稅額(如果取得三聯式發票則不必換算)
例:a.買進商品取得二聯式發票,發票金額$1,050元
1,050÷(1+5%)=1,000 1,050-1,000=50
進 貨 1,000
進項稅額 50
現金 1,050
b.出售商品$2,000元 ,開出二聯式發票
2,000÷(1+5%)=1,905 2,000-1,905=95
現金 2,000
銷貨收入 1,905
銷項稅額 95
c.繳納稅款
95-50=45
銷項稅額 95
進項稅額 50
應納稅額 45
4. 廣 告 費 ─ 廣告、海報、傳單、試吃活動等
5. 職工福利 — 購置服裝
6. 交 通 費 ─ 出去辦事坐計程車等(須由經手人開立「支出證明單」)
7. 文具用品 ─ 業務上需要使用的文具
8. 開 辦 費 ─ 設立登記所發生的各項費用。油漆、粉刷牆壁、天花板等生財器具的支出
9. 瓦 斯 費
10. 進貨費用 — 運送進貨食物所支付費用
11. 其他費用 — 不能列入的其他費用
四、各項支出所取得的原始憑證,正本黏貼於傳票背面,副本貼在稅務申報的資料上(收據則不用)。
(採會計資訊系統處理帳務者,僅須將各項取得之原始憑證,按日期先後順序,每100張裝訂成冊)
五、合夥人權益變動表(編至合夥損益分配即可,不用作解散清算)。
六、進項稅額、銷項稅額可總結或分開結算。
七、進項稅額:取得統一發票即含有進項稅額,若是收據則沒有含進項稅額。
八、客人消費就一定要開立發票,用點券(餐券)消費也要開立發票,開立發票就會產生銷項稅額。
(現金點券於實商當日消費時才開立發票,若是餐品兌換券則應於出售餐品兌換券時開立發票)
九、只要做到結算出應納稅額或留抵稅額,不用做到繳稅(此為模擬,不用真的繳稅給學校)。
參考資料:
法規: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(民國 94年 10 月 25 日修正)
第14條 |
營業人發行禮券者,應依左列規定開立統一發票: 一 商品禮券: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,應於出售禮券 時開立統一發票。 二 現金禮券:禮券上僅載明金額,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,憑以兌 購貨物者,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。 前項第二款現金禮券,訂明與其他特定之營業人約定憑券兌換貨物者,由承兌之營業人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。 |
說明 |
商品禮券(即一般所稱提貨單),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發票,與現金禮券於持有人兌購貨物時開立發票不同,此係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所明文規定。 稅捐機關表示,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所稱「商品禮券」係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而言,相對於同條項第2款所稱「現金禮券」則係禮券上僅載明金額,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,憑以兌購貨物者之謂,兩者最大不同之處,在於前者於出售禮券時即已開立統一發票,而後者則於兌付貨物時才開立統一發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