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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林高商前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

壹、主旨:
為緬懷本校首任校長陳光熙先生創校治校三十一年之情,全校師生、教職同仁及校友共同集資設置本獎學金。
貳、申請資格及獎額:
一、凡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競賽,成績優異獲得名次之個人或團體均可申請。 二、經審查合格者,其獎額由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訂之。
參、申請辦法:
一、填寫申請書。 二、初審資格由負責選訓處室主管審核,復審由管理委員會審核之。
肆、申請及頒發日期:
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十日止提出初審,三日內將申請資料送管理委員會複審。於畢業典禮及結業典禮中頒獎。
伍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管理委員會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