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:光熙獎學金/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助學金」徵求贊助人辦法 返回上一頁
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助學金」徵求贊助人辦法

109年7月第一次修訂

主旨:
為緬懷本校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,創校、治校三十一年之情,擬擴大原有之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學金」獎助範圍及額度,亟需充足之財源,讓光熙校長重視技職教育和關照弱勢學子的教育遺愛永續留芳。
說明:
校友會於民國86年,將全校教職同仁及校友共同集資興建「光熙紀念園」之結餘經費50萬元,成立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學金」,研擬申請辦法,每年以該50萬元定存孳息或理監事捐款,獎勵代表母校參加全國性競賽項目績優學子至110年已歷20年,共獎勵個人組92人,團體組45隊。
茲因擬提高獎助額度、擴大獎助範圍至學生遇有家庭或個人因素,遭受臨時變故而影響其就學或生活者(以下簡稱急難救助);基於在不侵蝕母金的原則衡量下,自104年起提出訂定徵求贊助人辦法。
辦法:
本會接受各界贊助人樂捐該年度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助學金」。
每年度累積贊助人樂捐金額,支付下一年度申請競賽項目成績優異及急難救助學金。如樂捐總金額不足以支付該年度申請總額時,由母金孳息與理監事樂捐或母金。如樂捐總金額支付該年度申請總額有剩餘時,則全數注入母金。
本會收到贊助人匯款後,均開立本會捐款收據及感謝函,告知該筆捐款預訂執行項目及日期,也提醒贊助人,善用本會收據作為列舉抵稅之用。
每年捐款執行完畢,受獎學生名單及急難學生名單將隨函郵遞贊助人。
為善最樂,敬邀樂於公益之善行者,與本會同行。
本會「創校校長陳光熙先生獎助學金」基金帳戶:
戶名: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友會連林煌
   (法人團體戶名,依規定須加上現任理事長姓名)
帳號:300120000407台北富邦銀行代號012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校友會修訂之。